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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艺术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人气: 发表时间:2023-12-26 9:44:3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3〕120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3〕4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时间及地点

  (一)范围

  1.评审受理范围

  在广州市市属、区属专职从事有关艺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认定受理范围

  在广州市市属、区属专职从事有关艺术工作,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未取得职称,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3.评审及认定受理专业

  艺术专业受理以下专业类别: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舞台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

  (二)时间

  1.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7:30,受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单位人员申报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的评审申报材料;其他相关单位申报艺术专业正高级资格材料先送市人社局系统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后再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办,受理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前,再由我局统一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2.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7:30,受理申报艺术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资格的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3.2024年2月1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为材料复核修改时间,只受理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1日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不对外接收新的申报材料。

  4.2024年1月2日—2024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7:30,受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单位人员申报非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报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省、市两个系统上审核同意后,个人方可通过市系统打印《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并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合理安排报送,请报送单位提前一周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办联系,预约报送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三)地点

  申报评审艺术专业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及申报认定艺术专业中级和初级职称,材料统一送至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办。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西座3楼,邮政编码:510055,联系电话:020-83857482、83842977,联系人:李惠云、王三河。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艺术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的《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技术保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通过评审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后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奖项、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3.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有评审特殊规定的除外”精神,除具备博士学位人员、经考核认定获得中级职称人员和其他特殊人才外,申报人一般应当从初级职称开始逐级申报。

  (五)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和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相关规定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六)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七)根据粤人社发〔2023〕32号文关于全系列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的要求,对于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已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的,应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经对照检查,艺术专业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导演(编导)、一级作曲、一级作词、一级舞美设计职称评价标准的获奖情况已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现提出替代性指标清单(详见《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3〕120号)附件3),不满足上述职称业绩成果条件的,可选择相应的替代性指标并提供相关材料,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的,可视为满足相应评价标准条件。

  三、申报认定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艺术专业的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二)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代表性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申报前登陆市人社局官网(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sbzy/),在“职称申报——申报指引”中,阅读“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3年)”,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同步登陆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链接: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正高职称的申报人,除在市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须填写2个省系统:“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省文旅厅系统”)(1个月内有效临时域名:http://w1.gdmde.net/index,正式域名: https://zcps.prdculture.org.cn)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鉴于省文旅厅系统为首次启用,请各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用人单位尽快注册单位账号,并关联上一级单位。请申报正高职称人员尽快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其中,对于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评议。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品德、业绩等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价(如申报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则由申报人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填入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评价意见一般不少于150字。经审查合格和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应将申报的关键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办。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由用工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报送材料。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时须同步提交所在单位书面报告(每位申报人一份),所在单位需对每位申报人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做出说明,具体包括: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包含遵纪守法情况、爱岗敬业情况和职业道德情况、是否存在负面工作情况及受处分情况等需进行说明的情况),业绩成果核实情况(包含成果是否真实、有效、准确、排名是否属实等)、代表性成果核实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情况)。书面报告内容须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书面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四)面试答辩。艺术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前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程序于答辩前一周电话或短信通知申报人。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评审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会议。评审、认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正高通过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进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认定通过人员公示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职称办。

  (六)审批发证。评审通过人员和认定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证书发放后及时领取清退的申报材料。

  五、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省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共分3类: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代表性成果)材料、答辩材料。各类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者须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封装在A4档案袋中,如材料较多,可按照分类封装。申报材料要求一次性完整提交,材料上报后不得调整和补充。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对照职称申报材料自查表进行自查,确认材料完备后,在自查表上签字确认并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评审纸质报送材料

  1.基础材料

  (1)申报正高职称提交《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自查表》(表格附件三)1份,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提交《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自查表》(见附件2)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报送,不须装袋)

  (2)《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粘贴在申报材料的A4档案袋封面。

  (3)《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1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共16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4)《()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原件1份,采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和更改格式)。外加复印件(含高、中、初)一式30份。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1份,采用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外加复印件(含高、中、初)一式30份,逐份装订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后面,左上角装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是对取得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进行总结,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取得现职称名称及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业绩成果情况、专业特长及经验体会、今后努力方向等。申报高级资格2500字左右、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6)《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表格附件六)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

  (7)《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四)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粘贴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学历教育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聘任证书(证明)复印件、202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原件、现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如劳动合同等。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建议附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除继续教育证明为原件外,其余证书均不接收原件。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后签名,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七)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单位须附上在单位公示栏公示资料的近景(看得清公示内容)和远景(全景图)相片。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八)1份(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人提供),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附获现职称以来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没有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人,提供不少于申报资历所需年限的考核表格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年度考核”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的,只提交最近5年的考核结果。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论由所在单位确定,上级主管部门聘任(任命)的单位行政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确定。如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无法提供2023年度考核结果,所在单位应提交补充说明,告知初步考核结论并承诺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充。

  (10)曾申报过同级别同专业职称的,须提供《历次申报职称情况表》(表格附件一)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11)属于转系列评审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职称证复印件1份;属于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职称的,须提供另一系列《()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复印件1份。

  (12)属于破格申报的,须提供《破格评审申请表》(表格附件四)一式25份,并在每份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单位申报请示及2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3)在省外取得现专业职称的,须提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表格附件五)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并附上现职称证书、评审表等证明材料。

  2.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代表性成果)材料

  (1)《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五)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后附取得现职称以后的相关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其中,使用论文、论著作为代表性成果的,将相关材料装订在“论文、论著材料”一册中,使用其他业绩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的,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在“其他业绩成果材料”一册中,视频媒体材料提供电子版,时长不超过5分钟。

  1.1获奖材料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奖励证书装订顺序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第5页“获现职称以来获奖情况一栏”填写顺序保持一致。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开具的证明中明确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1.2科研成果、专利材料

  提交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含鉴定、验收等材料)各一式一份,合订为一本。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奖项未注明等级(含以“优秀”、“良好”等划分等级)的,须由颁奖机构书面说明奖项级别。

  1.3论文、论著材料

  以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作为代表性成果的,按照所申报专业级别的代表性成果条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学术专著原件1份,并用标签标明发表论文的位置,规定数量之外的论文一律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刊登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及完整正文),合订成一本。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除学术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调查报告外,提交的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文艺评论必须在本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图书、报纸)上发表;申报副高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在期刊的同一期内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只算其中一篇;在学术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须提交会议通知、日程安排、论文宣读佐证材料、宣读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提交的学术专著必须是书号为ISBN的专著,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编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视为学术专著。其中,公开发表在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或ISBN出版书号的个人专著,申报人须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www.wanfangdata.com.cn/)、中国期刊网(http://www.chinaqking.com/default.html)、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将检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供各级申报评审材料审核部门查验,且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上传的论文应附上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

  评委办将抽取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

  1.4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以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以外的其他业绩作为业绩成果条件/代表性成果(详见附件4《代表性成果一览表》)的,属于文字、图片、画作等纸质材料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于视频媒体材料的,提交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电子版及节目单等相应佐证材料。

  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单位书面说明1份,具体说明业绩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单位对业绩的评价,采用A4纸单面打印。

  艺术专业,可选填《替代性指标专家鉴定意见表》(表格附件三)。不满足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导演(编导)、一级作曲、一级作词、一级舞美设计业绩成果条件、选择使用替代性指标申报评审的(详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职称评审替代性指标》),填写此表。10份,A4纸单面打印。每份鉴定意见表后面附上完整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逐份装订成册。

  3.面试答辩材料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答辩评阅表》(表格附件二)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9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每份《答辩评阅表》后附上指定答辩的2篇论文复印件或1部论著原件,逐份装订成册。代表性成果为学术论文、论著、评论文章、设计资料、剧本、方案、图稿、画作等纸质类材料,在每份《答辩评阅表》后附上该代表性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逐份装订成册。代表性成果为演出片段等视频媒体材料的,提供一份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文件。《答辩评阅表》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二)认定纸质报送材料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认定申报材料自查表》(见附件3)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报送,不须装袋)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共4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认定登记表》原件1份,外加复印件一式30份,采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和更改格式)。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1份,外加复印件一式30份,采用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逐份装订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认定登记表》后面,左上角装订。申报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5.《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

  6.《证书、证明材料》1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后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最近一年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装订成册。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建议附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除继续教育证明为原件外,其余证书均不接收原件。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后签名,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注:博士研究生毕业不满1年申报认定中级职称的,提交入职以来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即可。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七)1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

  8.年度考核表1份,申报人提交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业绩、成果材料》1份(申报评审表五),采用A4纸单面打印。后附相关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成册。这4类材料的填写要求,与前文提及评审需提交的“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材料”要求相同。其中,仅申报中级认定人员需提供论文、论著材料。使用论文、论著作为代表性成果的,将相关材料装订在“论文、论著材料”一册中,使用其他业绩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的,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在“其他业绩成果材料”一册中,视频媒体材料提供电子版,时长不超过5分钟。

  10.以“得到所在单位认可”的业绩成果条件认定职称的,须提供单位书面说明1份,具体说明业绩取得的效果、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及单位对业绩的评价,采用A4纸单面打印。

  (三)电子版报送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需同步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WORD或EXCEL格式)至邮箱:zhichengban126@126.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务必注明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等关键信息。

  (1)书面报告(陈述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核实情况和代表性成果核实情况的报告)

  (2)论文信息表(详见附件5)和论文WORD(Word97-2003版本)文档电子版(最终稿),每篇论文保存一个文档。

  论文命名格式:“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_发表刊物” (其中发表日期格式为“201801”,“_”为下划线)。

  2. 代表性成果为演出片段等视频媒体材料的,提供一份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文件(U盘),U盘标上申报人单位和姓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三)申报评审艺术专业副高级的,申报评委会名称和受理评委会名称对应选择“广州市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人应按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要求及评审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

  (五)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1寸蓝色底(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电子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大小在500k以内,像素不小于413×295。

  (六)“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申报人为单位负责人的,所在单位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

  (七)《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填写注意事项:

  1.第1页“现职称取得时间”以职称证书上的评审通过时间为准,属于转系列评审晋升或具有两个系列职称的,应同时填写两个职称名称及评审通过时间。“学历(学位)教育情况”,应从最高学历填写至最低学历。“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申报日期为止,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

  2.第3页“获现职称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须填写2023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习课时。

  3.第4-10页“获现职称”所包含的时间范围是指本通知第二大点中第四点所述申报材料时段。转系列评审申报同级别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转换到现专业技术岗位的时间开始计算;转系列评审后晋升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转系列前取得职称的时间计算。首次申报职称的人员,“获现职称”时间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开始计算,“获现职称以前……”各栏目内容,系统保持空白,纸质材料填写“无”。

  4.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必须如实注明,明确列出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参加或一般参加),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5.“获现职称以来获奖情况”需按奖项级别、取得时间,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如:首先填国家级,其次填省级,最后填地市级,各级别奖项又分别按取得的时间顺序依次填报;“获奖项目名称”按照举办的赛事、奖项名称填写,如:文华表演奖、“五个一工程”奖等,“获奖名称及等级”按照所获奖项名称等级填写,如金奖、一等奖等;“本人排名”按照奖项或节目单注明的实际排名填写,如:独立作曲、主演、配角等。

  6.第8页“获现职称以来取得其他类型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采用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以外的其他业绩作为代表性成果的(详见附件4《代表性成果一览表》),将具体业绩填写在本栏目中。

  7.第9页“获现职称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本栏目只填写符合代表性成果条件要求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采用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以外的其他业绩作为代表性成果的,本栏目可空白不填。

  8.申报正高级职称属于委托评审,申报人工作单位须在第14页“委托评审”页的“工作单位委托评审申请”栏内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9.其余填表注意事项,请参看表格下方注释,其他表格的填写要求与本表格要求一致。

  (八)《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填写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一栏填写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时间范围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获现职称以来”的时间范围一致,获现职称以前或2023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成果不得在此栏内填写。

  2.“提交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一栏,只填写符合代表性成果条件要求的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文艺评论和专著。

  (九)二次以上申报者请提交新增业绩说明。

  (十)《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第1页“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

  2.申报人填报“工作期间奖惩情况”中,涉及获奖项目时,需按奖项级别、取得时间,从高到低的顺序填报,如:首先填国家级,其次填省级,最后填地市级,各级别奖项又分别按取得的时间顺序依次填报。

  七、评审费的标准及缴交

  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费用在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缴交。在广州市参加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的,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八、相关表格的查阅、下载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其余表格、评价标准和评审(认定)指南可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打开路径为: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审)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评审通知’”栏目下载。

  (二)附件1-5电子版可登陆公共邮箱下载,用户名:wenxunzhichen01@163.com,密码:wenxun163。

   九、局职称办报送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3楼

  联系电话:83857482、83842977

  联系人:李惠云、王三河

  附件:

  1.书面报告模板(供单位参考).doc

  2.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自查表.doc

  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认定申报材料自查表

  4.代表性成果一览表.doc

  5.论文信息表.xls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7日